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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共产党曹妃甸区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

书     记: 张军荣 
副  书  记: 晁淑玲  董晓巍 
常务委员会委员: 张军荣  晁淑玲  董晓巍  宁殿基  王永攀  孙艳芯  岳江伟 

曹妃甸区监察委员会

主 任: 张军荣(代) 
副主任: 晁淑玲  董晓巍 
委 员: 宁殿基  边 钧  袁丽楠 

曹妃甸区通报一起因履责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

       曹妃甸区九农场国土所原所长张永满、科员张永胜对地籍审核把关不实不细问题。2015年,二人分别任九农场国土所所长、工作人员期间,在办理换发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工作中,对地籍调查审核不实不细,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造成九农场双井村一处宅基地出现两个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权利人,引起民事纠纷,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。对此,张永满负主要领导责任,张永胜负直接责任。2020年1月,经曹妃甸区监委决定,分别给予张永满和张永胜政务记过处分。

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供销社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张会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
       日前,经中共唐山市曹妃甸区委批准,曹妃甸区纪委监委对区供销社原党组成员、副主任张会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       经查,张会生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纪法意识淡薄,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;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长期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,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获取巨额利益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和索取财物。       张会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曹妃甸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批准,决定给予张会生开除党籍处分,由曹妃甸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对其违纪违法所得进行追缴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 

曹妃甸二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

现将曹妃甸二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进行公开,具体情况见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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